商会常务副会长聂志强光荣当选为长沙市人大委员
2017-07-04 邵商五组讯
2017年6月30日下午,长沙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中,经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考察和表决投票,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市邵阳商会常务副会长、湖南省辰波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聂志强先生光荣当选为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图为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宣誓
聂志强简历
聂志强,湖南省辰波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市邵阳商会常务副会长,长沙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MBA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民革长沙市委会常委,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先后获得“长沙市建筑业先进个人”、“民革湖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长沙市优秀政协委员”等荣誉称号。
聂志强表示,将时刻谨记代表的使命,时刻不忘人民的嘱托,时刻不忘肩负的责任,并将以加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平台,更充分地参政议政,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理论及实务经验,认真履行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监督职责,进一步投身于助力“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工作之中。

长沙市邵阳商会常务副会长,湖南省辰波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聂志强
长沙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服务。
二、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并作出说明。
三、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质询案,提出议案审议报告,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
四、审议和参与拟订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决定草案,对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报告。
五、审查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文件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发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六、联系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市人大代表。
七、联系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八、联系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听取有关工作汇报。
九、对属于本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必要时,向主任或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十、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省人大环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为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水泉为聂志强常务副会长颁发“人大委员任命书”
长沙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口联系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住房保障局、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市邮政局、市地震局以及市通信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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